廊坊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如下: 1.借款人身份证各1份借款人6份、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各3份用A4纸复印; 2.借款人口簿各1份借款人、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各3份用A4纸复印,包括各人的户口首页; 3.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1份3份已婚的提供结婚证;未婚的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;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;丧偶的提供结婚证、配偶死亡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; 4.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》2份; 5.《评估报告书》3份 由评估部门现场勘查后出具; 6.借款人工资流水或工资表各1份近3个月工资流水或工资表,工资表需加盖单位财务章;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如为个体公司法人,需提供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及近3个月税票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。 |